國內公路運輸系統總耗油量約有三分之一來自於貨運車輛,其中大貨車的整體能耗占比僅次於自小客車,是運輸部門推動節能減碳主要管理對象之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稱運研所)研究發現,若能透過交通管理手段讓大貨車以接近道路速限的速率行駛並錯開尖峰時段,將有助於運輸部門的節能減碳。
運研所研究發現,任何道路類型,大貨車行駛速率愈低愈耗油,愈接近道路速限愈省油。以省縣道為例,時速10公里的油耗約為時速50公里的1.61倍;若在高速公路上,則時速60公里的油耗約為90公里的1.08倍。目前大貨車行駛於省道的平均時速約45公里,行駛於國道的平均時速約85公里,前者的油耗率約為後者的1.04倍。由於大貨車多為中長程運輸,若能讓大貨車多利用高、快速公路並以接近速限的速率行駛,除能減少對地區道路車流與人流的干擾衝突,還可減少能耗與碳排放量。
運研所進一步研究發現,大貨車行駛於國道1號長陡上坡路段,其速率下降幅度為所有車種之最,耗油率隨速率降低而攀高;反之,下坡較容易維持速率且比平坡更省油。然而以大貨車行駛於五股林口段、苗栗三義段,及三義后里段的長坡為例,上下坡路段合計耗油率約為平坡路段的1.58至1.95倍,顯示下坡時較平坡所節省的耗油量仍不足以抵消上坡時增加的耗油量。研究同時發現,在近似距離與高程差的長坡路段,「分段爬坡(平坡+陡坡)」比「連續緩坡」更省油,因為大貨車可以較高速率行駛並獲得較佳的能耗表現,此一發現可提供作為國道重車爬坡車道的設計參考。
此外,運研所亦觀察發現大貨車若於尖峰時段進入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將因行駛速率降低,導致耗油量及碳排放量明顯增加。以臺北市基隆路二段為例,大貨車於離峰時段的平均行駛速率約為58公里,若在晨峰時段進入此路段,平均速率將降至22公里,其耗油率相較於離峰時段將增加24%。因此,除了考量尖峰時段因車流複雜有安全疑慮外,為提升大貨車節能效率,應避免讓大貨車在尖峰時段進入重要幹道。
運研所的研究證實大貨車以接近道路速限的速率行駛,可以獲得更好的能效表現,對於未來如何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透過交通管理手段協助運輸部門達成節能減碳目標,可說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策略方向。
-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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