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是對於行車在路上的駕駛人而言,是最基本的保障與保護,但你真的了解強制險嗎!?
要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險)得先明白一個重要的觀念,強制險是「賠給別人」的,不是賠自己的,簡單來說,就是自己因車禍受傷則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同樣的對方也是,所以強制險又稱為「交叉理賠」。
由於強制險是屬於,一個車主在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最基礎的保障,因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所有汽機車都需要有此保險,也因強制險是國家規定,汽機車最基本的保障,因此,強制險的保費試算是由金管會所訂定,並不受到保險公司的影響,也就是說,不論哪家保險公司,強制險的費用都是一樣的。
對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投保義務人若未投保本保險或保險期滿後未續保,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為汽車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為機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所以,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每一位汽(機)車車主的義務與責任,更是愛護自己、保障他人的具體表現。若因未投保而發生事故,觸犯罰責事小,造成終生遺憾的後果才是令人最沈重的負擔。
小編在此提醒不論是汽車還是機車,都應該要記得投保喔~!!
而保險未滿30天,也沒辦法驗車,建議提醒各位車主期前將保險保好
或者也可以透過代辦保險的服務,直接現場續保,既方便也不怕過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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