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車交車的時候務必檢查,後保險桿反光片是否被車商業代主動改裝為與煞車連動的紅色燈光,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說,這酷炫代價可能是900至1800元的紅單及改回反光片的費用。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近期常接獲民眾檢舉,車輛後保險桿反光片改裝燈光與煞車燈連動,也有新車滿5年以後在代驗廠發現違法改裝。但車主往往不知道新車出廠後保險桿應該是紅色反光片,業代贈送的反光片改裝是違法改裝,只知道煞車一踩會有各式的閃光很炫,踏進違規陷阱。
所長梁郭國說,反光片是為了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晚上停在路邊引擎熄火時,能讓經過的車子燈照射反光,反光片改成燈光的話因熄火而無作用,其他車燈照射也不會反光,失去功效。
高雄區監理所指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自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起新登檢領牌的汽車,應於指定位置加裝反光片,且反光顏色應為紅色。舉發後車主需改裝回反光片,並於到案日前至監理所(站)接受臨時檢驗,如果逾期未檢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900至1800元,若逾期6個月會被註銷牌照。
文章轉載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