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LED頭燈(發光二極體頭燈)可至監理所、站申請變更!
自行改裝LED頭燈,現在可至監理所、站申請變更LED光型,不需任何證明(但需繳交450元檢驗變更費用及200元行照費)前提是車輛的頭燈必須有魚眼(光型折射角才不會散光),但申請變更完成後,爾後定期檢驗需加驗LED光型折射角,如有散光或角度跑掉將不予檢驗合格。
原由及補充說明:
相信很多駕駛都曾經被對向的大燈閃過眼睛,尤其是一些改裝 LED 頭燈仰角過高,更是讓人幾乎失明,但過去交通部對於改裝燈具的法規,僅規範 HID 燈組,LED 改裝大燈卻無法可管,如今交通部已將改裝 LED 也納入管理,避免造成行車危險。
過去《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第 23 條,僅針對 HID 燈組部分,有明確的條文規範,改裝的 HID 為了取得合法使用證明,得必須事後帶著購買證明去申請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會在車輛行照特別備註。這也讓許多猶如高射炮一般的 HID 大燈減少許多。
但隨著 LED 大燈的成本下降,越來越多車主喜歡改裝更具科技感、夜間亮度更高的 LED 大燈,因此出現許多仰角過高的車款,導致行車危險,對此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 條,將改裝 LED 大燈也納入管理。
雖然將改裝 LED 大燈納入法規,但與 HID 不同之處在於,已經有改裝 LED 或將改裝的車主們,只要在 2019 年 7 月 1 號以前申請檢驗變更,不需要附上購買證明或發票,但仍需通過亮度、照射角度的檢查,才能領取合法使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