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不少人會利用假日出遊,但高溫也容易導致爆胎,高速公路局統計,
去年6至8月爆胎事故占全年爆胎事故32%,高公局提醒民眾,行車前應檢查車輛及輪胎深度,若發生輪胎皮脫落或輪胎深度不足,可依法開罰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去年,6至8月共發生119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占全年370件爆胎事故32%。以每月平均發生31件而言,夏天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至3成。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提醒,民眾行駛國道前應經查檢查胎紋、胎壓、輪胎是否龜裂、硬化等異常情形;為方便民眾掌握輪胎使用情況,國道服務區將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
民眾若行車途中遇到爆胎,應放開油門減緩車速,不要急踩煞車,並緊握方向盤讓車輛滑行至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及放置告示牌,車上人員應全員下車至安全處待援。
轉載自:今日新聞